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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专业做鸡十年”上征信,追责问责不能止于道歉!

刘丹 法治日报 2021-08-09


暂停权限!严肃整改!


5月26日,“专业做鸡十年”上市民征信报告一事,有了最新进展: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,针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“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”问题,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其征信系统查询权限,责成其内部整改。

 

 

事情并不复杂:2018年4月,房女士和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有一笔个人消费贷款合同,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,房女士提出了延期还款,双方有了纠纷,该公司为催缴贷款,在上传征信信息时,擅自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了“专业做鸡十年”的诋毁性内容。


5月25日晚,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,因审核把关不严,给房女士带来诸多困扰,为此郑重致歉。

 


如此明显侮辱人格的信息,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个人征信报告,且长达数年,恐怕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。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深夜致歉,也似乎并没有打消网友们的疑虑——


报告是谁填写的?究竟是谁负责审核?是否存在利益勾兑?房女士的遭遇是否为个案?涉事金融公司为了催贷,还有哪些抹黑他人的违规操作?老百姓视为重要依据的征信报告,在金融机构那里竟然可以这么轻易被修改,这代表了什么?


“专业做鸡十年”,让房女士的人格“很受伤”。欠债还钱是一回事,污名化借贷者是另一回事。以这样形同市井骂街式的污秽言辞来描述一位女士的职业信息,不仅有违基本的社会文明风尚和公序良俗,在道德上极为不堪,在法律上,也有侵犯他人名誉权、荣誉权、侮辱人格之嫌。


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明确规定,“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”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”。律师表示,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人的字眼,已经严重侵害了房女士的名誉权,主要责任在信息上传者(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),但征信机构(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)也有审核责任。当事人可就名誉权受到侵害等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“专业做鸡十年”,让征信报告的社会公信力“很受伤”。个人征信报告,记录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信贷信息、非银行信息等重要信息,这些信息会影响到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,称得上是一个人的“经济身份证”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明确,“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”。这意味着,不仅所采集、保存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、客观、准确,征信活动本身也必须严格遵守诚信原则,而不是征信机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尤其是出现如此赤裸裸的侮辱表述。试问,如果有关征信机构连自身的信用都无法保证,对用户信息随意任性篡改,那么其所提供的市民个人征信报告又谈何信用?诸如欠款、还贷等信息,又拿什么让人相信?


“专业做鸡十年”,揭开了征信管理的缺漏。倍感荒唐之余,很多人表示细思极恐,想要去查一查自己的征信报告。近年来,个人信用无故“被不良”的现象频频发生。一项在线调查显示,83.9%的人表示最担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凡此种种,确实暴露出金融机构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、个人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。


拿这起事件来说,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受访时表示,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,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,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。这也给主管部门提了个醒,不能单依靠金融机构的自主自觉,也要加强监管和审核,出台更加细致、执行性更强的规定,提高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成本,加快金融征信制度机制的迭代升级。既要保证逾期、拖欠等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,也要依法保护公民包括名誉权在内的一切合法权益。


“专业做鸡十年”上征信,追责问责不能一删了之,更不能止于道歉。完善机制,依法监管,确保让征信报告中的每一个字都有据可查,应该是本次闹剧带来的更深一度反思。


此前报道:

个人征信报告竟现侮辱性字眼!严肃追责!暂停权限!

 

作者|刘丹

来源|法治日报

编辑|渠洋 季天 李金凤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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